中新網重慶11月22日電 (楊花)不僅幫忙信用貸款找工作,還“跑關係”為其轉正,只是收點“活動費”。遇上此等“熱心人”,事實卻是當頭一棒——熱心為假,騙錢為實。重慶石柱法院近日依法審結被告人向某犯詐騙罪一案,判處拘役三個月,並處罰金3000元。
  2012年8月期間,年過花甲的向某虛構為周某、蔡某找到一份在縣城照看路燈的工作,並告馬爾地夫知他們在上班之前要先交付300元押金。隨後,向某又虛構能為周某轉正,但需要“活動費”,先後兩次騙取周某1200元。
  2013年2月,向某在縣城某旅店住宿時認識了同房住宿的杜某,閑聊之中得知杜某因就地農轉非賠償的事情而煩惱憂心,“熱心”地向某又再次打起了歪主意,謊稱自己可以幫忙為杜搜尋行銷某“跑關係”辦理相關賠償事宜,先後三次騙取杜某3550元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向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騙取他人現金5350元,數搜尋行銷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遂作出以上判決。
  法官提醒:天上不會掉餡餅,不要輕信所謂的“熱心人”,更不要聽信需要“活動費”而輕易信用貸款交付財物,一定按照程序規章等正規渠道辦事,切忌投機取巧,給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機。  (原標題:花甲老人熱心“跑關係”騙取數千元“活動費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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